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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 拘捕 • 兩名學生涉嫌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」被捕 • 兩人年紀僅13歲】

【 拘捕 • 兩名學生涉嫌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」被捕 • 兩人年紀僅13歲】

葵青警區推行「葵」「房」溝通合作計劃,聯同保安業界打擊區內公共屋邨日益猖獗的非法收債活動。

 

 

 

2021718日傍晚約6時,保安人員於葵涌邨雅葵樓發現三名形跡可疑的男童,遂上前截停,三名男童並不合作,其中一人逃去,保安人員馬上透過「葵」「房」24小時即時通訊群組通知警方。

 

 

 

葵涌分區人員迅速到場,於該兩名被截停的男童身上檢獲收數信及一個藏有紅色油漆的紙杯,人員遂以涉嫌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」 把兩名男童拘捕。 二名被捕人士均為學生, 年僅13 ,就讀於區外學校的小五及中一。警方現正通緝一名年約15歲的涉案男子,案件由葵青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。

 

 

 

20211月至6月份,葵青警區共錄得147宗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」案件,比去年同期的84宗,大幅上升75% 當中共有16人被補(10人為21歲以下,5名人為學生),學生佔整體被補人31.3%,情況令人關注。

 

 

 

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,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,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監10年。 

 

 

葵青警區相信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平台,以金錢利誘青少年進行非法收債活動。青少年切勿因一時貪心,以身試法。如被人招攬參與不法行為,應拒絕及立即向警方舉報。家長亦應多關心子女,以免他們與不良分子為伍。